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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区非营利性医疗服务实行最高限价

 
医学常识 --- 就医指南
     从10月1日起,广州市民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就诊,11种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项目收费更加明晰了。广州市物价局日前下发的《关于规范该市社区卫生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非营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中明确规定社区医生出诊按医护人员计每人次最高只能收15元,婴幼儿健康体检每次不高于5元,并可适当下浮。

  据了解,《通知》适用于广州市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对于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通知》要求必须实行政府指导价(见附表);在规定的医疗收费项目外,允许根据居民需求开展与社区卫生服务有关的延伸服务,延伸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关服务价格,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政府定价药品,在不突破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制定药品实际销售价格。市场调节价药品,在不超过生产企业制定的零售价格的前提下,制定药品实际销售价格。

  物价部门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应将服务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及药品价格、规格等内容在服务场所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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