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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全国首个艾滋病犯罪嫌疑人羁押点

 
性医学 --- 爱滋病

2003年10月14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公安分局对艾滋病犯罪嫌疑人李强(化名)进行了羁押。由此,当地公安机关也设立了全国第一个艾滋病犯罪嫌疑人羁押点。为了羁押这个犯罪嫌疑人,“花费7万元,7名民警看守”一时间轰动全国。


2003年9月13日,武汉市汉阳区钟家村至月湖桥一带,一个矮个男子参与了两起抢劫。这名男子叫李强,是个“屡抓屡放”的犯罪嫌疑人,连当地派出所也感到没办法。原来,今年24岁的他是个艾滋病感染者。10年前,李强到广东去玩,不慎被人引诱开始吸毒,虽然曾想方设法地戒毒,但一直没能戒掉。1999年,李强被检查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此後,家人为了他的戒毒和治疗几乎倾家汤产,却收效甚微。感到失望的家人选择了放弃。从此,李强流落在社会上,经常盗抢、敲诈,成了当地一害。


一个屡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怎麽不给“关”起来呢?当地群众对此颇有微词。最令他们气愤的是,李强还经常拿着针头到别人家“要钱”,拿不到钱就威胁说要“用针头扎人”。可武汉市汉阳区月湖派出所也是有苦难言:此人是艾滋病感染者,普通看守所无法羁押,不得以只能屡抓屡放。


李强看别人拿他没办法,胆子也越来越大。2002年以来,他以传染艾滋病相威胁,在汉阳、桥口、江岸等区进行盗窃、敲诈、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作案达数十起,曾被8个派出所抓获。


2003年9月至10月,李强的事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领导指示:要保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不能让李强长期为害一方。


9月15日,武汉市委副书记程康彦专门召集市委政法委、公安、卫生等部门负责人进行协调,探讨解决特殊问题的办法。


10月上旬,武汉市公安局召开党委会议专门讨论如何关押李强,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黄关春态度十分坚决,全体党委成员达成共识,“无论如何应将此事解决好,不能让其祸害一方。”


武汉市公安局副局长邓泽顺组织警方调查取证,10月14日李强被汉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此後半个月,在警方指定的医院戒毒。与此同时,警方与卫生部门加紧协调,在市郊某山脚处选择了一个适合隔离羁押的场所,建立了一个隔离羁押点。10月28日,李强被正式羁押到此。


据介绍,羁押点距市区1小时车程,空气清新,绿树掩映,监号附近有两个卫生间,新装了热水器。大约13平方米的监号,床铺、便坑、水管、窗户、栏杆一应俱全。看守民警配备了一些特殊装备,如橡皮手套、防化服等。监号的废弃物在专门的焚烧点焚烧,监号的粪便等有专门的消毒设备消毒。


为了建这个羁押点,武汉市公安局先後投资7万馀元用於改造建设,还配备了专门车辆。


羁押到这时,李强刚刚戒完毒,身体精神状况不是非常好。每天的一日三餐,民警用一个大碗给李强打进来,然後倒在他的碗,李强吃完後自己用监室的水管洗碗。在干警的要求下,李强把自己的被子、物品摆放得非常整齐。


11月12日,是李强的24岁生日。这天傍晚,民警们买了一个蛋糕,点上蜡烛。李强惊讶地望着警察,泪珠从眼滑落。“从我开始吸毒,就没好好过过一个生日。”他没有想到,警察会给他,一个患有艾滋病的犯罪嫌疑人过生日。虽然隔着粗粗黑黑的栏杆,李强还是十分兴奋地和警察谈心,“我10年没这样过过生日了。”最後,他请民警帮他吹灭了蜡烛。接过民警递进去的蛋糕,他不停地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


两次消毒、两次热水,这是每天民警给他的特殊“待遇”。每天早晚,民警都要走进监室进行两次全面消毒;每天民警还要给他打两次热水进监号,督促他勤洗澡勤换衣勤洗衣,衣服都是民警帮他晾晒。


按照有关规定,李强每个月的伙食标准是110元。看他身体比较虚弱,民警照顾他,每天让他吃和民警一样的伙食,民警还时常自己掏钱买水果给他。李强感慨地说:“我一个人在外面,吃没人管,穿没人管,来到这倒处处都有人关心了。”


有关人士表示,随着医学科学的进步和人们对艾滋病的认识,过去“谈艾色变”的情形已经大为改善了。但艾滋病感染者违法犯罪的现象还是个新问题,不容忽视。总是以“捉放曹”的方式对待这类人,显然是放纵了不法行为,其结果是让这类嫌疑人有恃无恐,更加无视法律,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


据武汉市公安局监管处的领导介绍,羁押这个犯罪嫌疑人之前,他们专门组织武汉市疾病防控中心的3位专家培训民警,介绍了有关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和防感染的基本常识。毕竟每天与艾滋病感染者“零距离”接触,民警要说没有一点恐惧感是不真实的。在民警办公室的墙上,挂着他们自编的一本资料册,封面上写着“不惧怕、不恐慌、不歧视”。


羁押点的负责人说:“收押艾滋病嫌疑人,这是全国首例,会出现什麽困难和新问题,我们无法预料。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们会尽心尽力地研究。”一位民警说:“我能够掂量出这个任务的分量。我要争取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写一篇论文,供国内的同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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