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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是主要的花柳病,它是一种慢性全身性传染病。梅毒旧时又称为霉疮、广疮、 时疮、棉花疮及杨梅疮。其特点是早期多先在生殖器部位发生疳疮,然后全身皮肤、粘膜出现形态各异的杨梅疮;晚期毒结筋骨,常侵犯骨骼、内脏、神经,引起严重后果。在旧中国,由于旧的陋习,妓院林立,梅毒传播迅速,严重地影响了我国人民的健康,据有关统计,在某些偏僻的地方,梅毒的发病率曾高达40%左右。由于梅毒可经过胎传,贻害下一代,发生畸型儿、梅毒儿等,所以应引起重视。
梅毒的病原体为梅毒螺旋体,是小而纤细的螺旋状微生物,长度为5~20μm,平均为6~10 μm ,粗细<0.2μm,有6~12个螺旋,因其透明不易染色,所以称为苍白螺旋体。梅毒螺旋体的特征:①螺旋整齐,固定不变;②折光力强,较其他螺旋体亮;③行动缓慢而有规律,其方式是,围绕其长轴旋转中前后移动,或伸缩其圈间之距离而移动,或全身弯曲如蛇行。这些特征对梅毒的诊断很有帮助。有经验的医生常常取梅毒患者的皮疹或梅毒患者的下疳分泌物置于暗视野显微镜下观察梅毒螺旋体的形态和运动的规律,给予明确的诊断。梅毒螺旋体在体外不易生存,煮沸、干燥、肥皂水以及一般的消毒剂如升汞、石炭酸、酒精等很容易将其杀死。
毒的传染源是梅毒患者,其传播途径有:
(1)性接触 这是主要的传染途径。未经治疗的病人在感染后的1年内最具有传染性;随着病期的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到感染后4年,通过性接触一般无传染性。
(2)血传播 梅毒患者、潜伏梅毒及隐性梅毒血清具传染性,通过输血及共用针头可传染他人。
(3)胎传 患梅毒的孕妇可以通过胎盘使胎儿受染,一般认为感染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病期超过4年未经治疗的梅毒妇女,虽然有性接触,一般也不会传染,但妊娠时仍可传染给胎儿,病期越长,传染性越小。
(4)其他 少数可以通过性接触以外的途径受传染,如接吻、哺乳;接触有传染性损害病人的日常用品,如衣服、毛巾、剃刀、餐具、烟嘴等,也可传染。 (中国医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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